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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4-10-18 18:06:17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房屋(建筑物/场地)租赁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平等协商一致,共同拟定合同文本,现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街(路) 号(铁路房号: 房 /自管),建筑(场地)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场地)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用于 (经营项目)。乙方提供相关经营资质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后作为合同附件存档。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税费

1.租金标准:每年为 元人民币(下同),大写: 元;租赁期限内租金共计 元,大写: 元。

2.租金支付方式:(1)一次性缴纳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全部租金 元,大写: 元;

(2)乙方按季度(半年/年)缴纳租金。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首次租金 元,大写:

元;乙方第二次及以后缴纳租金时,需在前次租金期满前30日缴纳。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不得低于年租金总额的10%),用于乙方按时、足额缴纳采暖、水、电、煤气等费用的履约保证。如租赁期间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4.甲方承担房屋(建筑物/场地)的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乙方承担除甲方承担上述税费以外各项税费。

5.乙方承担并按时缴纳租赁期内房屋(建筑物/场地)的采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卫生费等各项费用。如乙方未按规定缴纳上述相关费用或对房屋(建筑物/场地)原貌、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按价等值扣除,代乙方缴纳或赔偿。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缴纳上述费用或支付赔偿的,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补交履约保证金。

6.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已足额缴纳各项费用和未发生赔偿的,甲方将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元)返还乙方;乙方欠缴各项费用或发生赔偿的,甲方将扣除欠缴各项费用和赔偿金后的剩余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

第五条 租赁期间使用及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甲乙双方按房屋(建筑物/场地)现状交接时,在《房屋(建筑物/场地)交接验收记录》(附录1)中明确现有装修及设备、设施状况。《房屋交接验收记录》作为甲方将该房屋(建筑物/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还该房屋(建筑物/场地)时的验收依据。

2.乙方在租赁期内,对该房屋(建筑物/场地)(包括外墙面悬挂物、搁置物破损、脱落)及所属设备、设施承担管理和维修义务,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该房屋(建筑物/场地)及所属给排水、供暖、供电、供气、

消防、屋面及其他设备、设施影响乙方经营或造成乙方及第三方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使用不当、维修不善、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及时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人身伤害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使用状态,督促乙方及时进行维修。

3.乙方不得对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进行改建、扩建、新建。

4.乙方使用房屋时因经营用途需要及其相关部门要求,需在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现状基础上增添设备、设施及附属物时,投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期租金总额的50%(乙方对地方政府征收或铁路企业拆除、使用、改造已有预期),费用由乙方承担;增添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如违反此约定,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原貌,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增添设备、设施及附属物时,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和治安管理等规定,需要地方政府及铁路相关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增添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搬出,乙方增添的不可移动附属物乙方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需要改变房屋(建筑物/场地)使用用途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1.租赁合同需要变更时,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甲方将房屋(建筑物/场地)权属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条款继续有效,甲方、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变更合同主体补充协议。

(二)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建筑物/场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擅自将房屋(建筑物/场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从事非法活动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活动的。

3.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超过1个月的。

4.租赁期间,乙方收到公安机关或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处罚通知书后,未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

5.乙方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物/场地)主体结构的。

6.损坏、破坏房屋(建筑物/场地)设备、设施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建筑物/场地)的情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建筑物/场地)的,负责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物/场地)年租金10%的违约金。

2.乙方在合同期满前退租的,负责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物/场地)年租金10%的违约金。

3.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房屋(建筑物/场地)遇有地方政府征收或铁路企业拆除、使用、改造等,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30日内腾空并退出房屋(建筑物/场地)。甲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未履行期限租金,并对解除合同免责,对乙方各种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经营损失)不予赔偿。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 ……此处隐藏12901个字……负责同乙方对接和日常房屋事项问题处理。

2、由于出租的房屋是由20户房东共同所有的房屋,所以本次房屋租赁是经全体房东协商一致后同意租给乙方的,附全体房东同意租赁承诺书一份,如果乙方租赁房屋后在承租期内出现有个别房东不愿意出租或不配合乙方工作,由甲方委托的房屋租赁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如甲方委托的房屋租赁负责人出面协调无效,并给乙方日常经营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6个月房屋租金作为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如承租期内我司在日常经营活动当中与周围邻居、村民或村委会发生矛盾或纠纷,甲方可协助乙方调解。

4、由于甲方当地风俗习惯的原因,所以乙方同意在甲方办理红白喜事时,打开一楼二扇大门配合甲方,但甲方应提前一至二天通知乙方。

5、乙方经营所耗用的水,由乙方按本村统一规定的价格支付给甲方,由甲方统一支付给水力公司,由于甲方的原因在收到乙方水费后未及时缴付造成乙方停水,致使乙方停产,则由甲方承担赔偿损失。

6、乙方经营所耗用的电费,由甲方代收交付给电力公司。

7、租赁期内乙方应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包括器材配备)和治安等各项工作。

8、出租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承租方应按期迁出场地房屋租赁合同,使承租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9、如遇政府建设性征地和市政工程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发生,双方均无条件服从,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应在接到征地批准书或通知后三个月内搬离租赁场所。

10、由于乙方的各种原因,租赁期内要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终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1、租赁期内,经营、生活产生的垃圾由乙方承担清运及费用,甲方协助解决。

12、租赁区域外公共通道,乙方不得随意占用和停车。如需临时占道,则不得影响交通。

13、若乙方需对房屋进行装修,须事先将装修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以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所装修的功能设施,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得拆除,无偿留给甲方。

15、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经过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合同三页,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施金桂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本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15

甲方: 一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市联众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西南路原一行建筑公司办公楼一层480平方米、北面新建宿舍楼350平方米及新建钢棚144平方米,及其余附属院内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场地租期为60个月,自 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 6月30日止(免费给乙方三个月的改造建设期)。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场地: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承租房屋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达1个月的,并赔偿违约金¥ 15150元;

4、从事商业行为所产生的噪音(参照GB 3096-9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空气污染或水质污染等妨碍周边小区居民正常作息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场地,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但租金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按(半年)交纳租金

2、(月)租金:¥15150元/月

合计181800元/(年),第一年的租金缴纳由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次性全额交付甲方,下一个半年租金90900元应在租金到期前一个月的15日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政府有关部门监制的收款凭证,无合法收款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4、乙方需交纳¥:15150.00元房屋租赁押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全额交付甲方。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无违约行为时一次性全额返还。

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场地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所有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由于租用房屋场地所发生的相关社会费用及义务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场地的使用、修缮和改造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交付无质量问题的房屋,双方在对房屋质量验收无问题后再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2、钢棚按照起吊3吨货载设计建设,乙方应在设计货载内安全使用该设施,起吊设备由乙方自行安装,证照由乙方办理,使用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装修、改造方案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乙方直接使用东面及南面砖木结构的危房,装修、改造费用及安全均由乙方负责。

4、甲方将房屋场地交给乙方后,乙方其经营情况与甲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乙方装修或改造房屋的费用甲方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搭建的临时建筑留给甲方使用,产权归属甲方。

5、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及场地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甲方修缮范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7、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氏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场地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材,严禁乙方将租赁场地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在乙方租赁期间,应保持租赁场地内给排水的完好性,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它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9、租赁期内由于乙方故意、过失给邻居、物业或第三者造成伤害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或修复责任。

10、办公楼二楼以上属于甲方办公及生产车间,材料、设备需从院坝内由起重设备搬运到位,甲方有使用院坝内道路的临时通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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