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我的六年级小学作文集合九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的六年级小学作文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平顶山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早在一万年以前的旧石器时代,这里就有古人类活动。众多的裴李岗文化遗址表明,约在70XX年前,这一带就出现了较大的部落群。卫东区蒲城店龙山文化古城遗址的发现,说明50XX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在此建立了城镇和村落。
由此可见,平顶山地区是中华民族最早开发的土地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
春秋时代,这里属应国管辖,应国以鹰为图腾,古典汉语“应”“鹰”通假,平顶山因此又称鹰城。
春秋时代的墨翟,叶姓华人始祖、史称叶公的政治家沈诸梁,刘姓始祖刘累,唐朝诗人元结,南宋名将牛皋,明代医学家古涛,清代文学家李绿圆,近代农民起义领袖白朗,都生于此。
历代文人名士孔子、李白、韩愈、颜真卿、苏东坡、欧阳修、范仲淹都来过此地。这里有地下应国历史博物馆之称的春秋战国时期的应国古墓,有长城之祖楚长城遗址,有古代《战国策》所列五大名剑产地的舞钢冶炼遗址,有代表汉代冶铁最高水平的望龙岗冶铁遗址,有唐代建筑、中州四大名寺之一风穴寺,有代表颜体书法的代表作之一的元次山碑,有北宋五大名窑之首的清凉寺汝官窑遗址和五大名窑之一的张公巷北宋官窑遗址,有堆汗如脂、视如碧玉、扣声如磬的汝瓷,有宋代大文豪苏洵、苏轼、苏辙的墓冢,有我国现存三座古代县级衙署中保存最完整的一座明代县衙---叶县县衙,有气势宏伟的汝学宫(汝洲文庙)等。
我喜欢樱花的如霞如雾,我喜欢百合的高雅精致。但在这姹紫嫣红之中,我最爱的莫过于落叶了。
叶,只是花的陪衬。很多人都这么说,叶生来就只为衬托花的靓丽容颜。是的。但是,我更认为叶是一位忠诚的护花使者。
叶,随着秋的来临,日益露出消瘦、暗黄、憔悴的容颜,但他仍然整日陪伴在花的左右,不肯离去。冬日的寒风将他从花的腰肢上吹落,他融入了泥土,但仍不忘用自己残破的身躯为花提供仅剩的一点养分,只为花能够生存下去。但与此同时,他也留下了生命的印痕。坚毅地保护花的落叶,颇有几分“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的情思。
一个仍旧寒冷的春天,我在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发现了它——一株落满尘埃的野草。我却发现这株植物的几片叶子中间有一根枝杈,枝杈上有一个很小的花苞,被这几片叶子小心地簇拥着,我实在不忍让这些可爱的生命在这严寒之中消逝,便抱回家养了它。
不久,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一缕和煦的春风打在窗棂上,便唤醒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她粲然地笑着,全然没有顾忌,身旁的绿叶也望着她痴痴地笑着。然而,寒冷的冬天终究还是来了,绿叶纷纷凋零,却将自己的养分供给了花朵。不仅是为了花朵的存活,更是为了证明自己曾经是活着的,为了留下生命的痕迹。
“落红本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就是落叶的精神。
我最爱的不仅是落叶的精神,更是它用于为自己的生命做印证。
落叶敢于为自己的生命作印证,尽管是那么卑微的生命。那么,人呢?人是否也有这样的勇气。我不知。我只知,我最爱的植物,只有落叶而已。
恍惚间,有一片落叶飘然而落,融入泥土,溘然长逝……两行泪擦过脸颊,口中仍然轻吟:“落红本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春姑娘接过冬爷爷的接力棒,把冬爷爷的踪迹轻轻涂掉,给世间万物披上了新装。不要以为只有果园、菜园、小河边、道路上有春天的踪迹,还有许多地方有春姑娘的脚印。我建议大家去郑东新区春游,那里四季风景如画,尤其是春天。上周六,我和弟弟一起去骑车,玩得很开心,让我们俩流连忘返。
公园里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都像赶集似的聚拢来,形成了公园里的春天。公园里的花五颜六色的。迎春花迎着春天和煦的春光鲜艳的开放,喇叭花像个小喇叭一样张着大嘴唱到“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粉红的桃花、雪白的梨花,都争奇斗艳的竞相开放。还有一些无名的小花,姹紫嫣红的,分外美丽。大树爷爷的枝叶青翠欲滴。柳树在春风的吹拂下,柳枝像跳舞似的婀娜多姿,竹子也在“沙沙”地响,他俩谱出了一支春天的舞蹈。这些鲜花和树木在绿油油的小草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美丽。
公园里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小鱼在水里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有时还会望着我们,像是在向我们要吃的,又像是悄悄的听我们愉快歌唱。
大自然是多么美丽呀,公园里的花草树木,有名字的,没名字的合到一块儿,不正是一幅无与伦比的花吗?心动不如行动,你也快来看看吧!
“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不知从哪里记得这两句诗,时时想起的原因,是因为我常常体验到读书的乐趣。
说也来怪,小时候经常写命题作文,现在想起来还会有点余悸。记得什么“我最难忘的一件事”、“最佩服的一个人”、“在上学的路上”等等题目,完全是一些成人的口气,不大切合孩提时代我们接触到的东西。上了高年级,老师便教了我们作文的体裁,什么小说、散文、诗歌之类的。记得当时大家都喜欢情节悬念的小说,觉得读起来很吸引人。一本新课本刚发下的时候,都争着翻看,就是为了找些有趣的故事。而这些文章大多都是节选的,读完后总觉得余意未尽,于是很期望语文老师能早点给我们讲授这篇课文。然而真正上起来,仿佛却没有期待中的精彩,倒有了些许失望的情绪。
真正在小的时候能记下来的倒是一些琅琅上口的诗歌了,“远看山有色,静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这样的诗歌美,像谜语一样吸引孩子,而现在默诵起来更觉得哲意深远。每天早上教室里就是一片琅琅书声,大多数同学读的都是诗歌。不过诗歌我终究没喜欢上,大抵是因为缺乏做诗人的气质吧?老师也提醒过我们,说是不要“唱忘嘴歌”,即使诗歌溜口,没有深刻认识也是很容易淡忘的。
平时的时候我也看过不少小人书,纸张的质量一般都很差,画上也尽是些粗犷的黑线条,但这丝毫影响不了它在班上受欢迎的程度。读书为我的少年增添了许多乐趣,我也渐渐体会到了“知识”的力量,要知道有些小伙伴们对我佩服的不得了,这可是很多大个子用他们的拳头都换不来的。当然,我也为这种“力量”支付了合理的.代价,在初中的时候,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上高中的时候,我终于开始读中国人写的书。先是四大名著,接着就是唐诗、宋词,古文观止之类的。甚至开始模仿写古体诗,文言文,也满篇之呼也者的,渐渐的喜欢用一些深奥难懂的成语、典故,引用一些不常见的名言和华丽的句子去装饰内容干瘪的文章,达到唬住别人的目的。记得在一篇论述为什么“师夷长技以制夷”会失败的作文中,我旁征博引,意气奋发,一口气用了40几个成语和数十个典故,光《清史》就引用了3次,简直想达到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目的。而语文老师在阅卷后也打了58分的高分(满分60),让我的虚荣心一时膨胀到极点。
一位教育家说过:“一个人不爱读书,不爱与书作伴,是真贫穷,是真孤独。”这话有一定的道理。现在我已经是一名教师了,渐渐明白能读书真好。
正如叶圣陶先生曾说:“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自能作文,不待老师改。老师之训练必做到这两点,乃为教学之成功。”(《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任何一门学科教学皆如此,“自能读书,不待老师讲”,当是教师共同的追求。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的读书风气最能影响学生和社会的风尚。只有热爱读书的教师,才能培养出热爱读书的学生,才能营造出整个社会热爱读书的良好氛围。热爱读书的教师,是社会的一笔无形资产。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如果你的学生感到你的思想在不断地丰富着,如果学生深信你今天所讲的不是重复昨天讲过的话,那么,阅读就会成为你的学生的精神需要。教师,要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首先要做个真正的读书人。
有一个人她曾在我的世界走过,遇到了她是我最大的幸运。她就是我们班的班主任王老师。
她的身高1米6左右,瘦瘦的脸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翘翘的鼻子下有一个时刻都微扬的嘴巴,乌黑的头发里早已有了白发,虽然她已经年过四十,但是她却毫不比我们身体差。
王老师在我们眼中可是‘时尚达人’。春天她最爱穿格子衬衫配牛仔裤,展现了她的青春活力。夏天,什么短裙、短裤、连衣裙、小碎花裙······都不在话下,穿出来感觉她年轻了好几岁。冬天,大家都穿着笨重的大棉袄时,她也能穿出时髦。
王老师有一个和我们共同的爱好—打篮球。马上就要举行篮球比赛了,您也跟着我们训练。虽然你年过四十,但是您拼起劲来和我们比起来也毫不逊色。
王老师不仅穿着很时髦,而且教学方式也是与众不同。就在她外出学习的时候,咱们班的课程落下了许多,纪律也越变越糟糕。于是您放弃了给我们上课的时间,让我们改正这个坏毛病。您说过纪律是学习的保障,军人打仗也需要纪律,要不然就像一盘散沙,怎样打好仗呢?如果纪律没有改变,就不要上课。当时我们十分愧疚,因为您总是为我们操劳,但是我们总是给您惹事生非。
我们班的字写得像苍蝇在纸上爬,您为了让我们在升学考试的时候得到高分,您想出了一个办法。让我们每天放学留下来练10个字才能回家,但是我们只求速度,并不在乎字写得好还是差。您便像一年级的时候一笔一划的教我们,不管我们哪一划写得认真还是写得差您都会细细地帮我们找出来。如果我们的字有一点点好转你都会夸奖我们。
我感谢您能从我的世界走过,因为你是一个负责、具有充沛的活力的一位老师,感谢您教会我们很多很多的知识!
大家是怎样理解偶像这个词语的,偶像是以十分崇拜也十分仰慕的对象。我的偶像---我的爸爸。别人的爸爸一般都是在家饰演的厉害角色,我的爸爸可不一样哦!在我家,爸爸妈妈饰演的角色完全颠覆了:妈妈就是大树林里的老虎随时等待猎物上钩,我的爸爸则是那山中的小鹿总是逃不掉的温柔角色。爸爸十分有亲和力,总是以我的朋友的身份爱护我。见过我爸爸的同学都还记得我爸爸幽默细胞太足了!
爸爸长的黑黢黢的,但是那是健康的结晶哦!爸爸的眼睛很大,犹如黑加仑的眼睛十分明亮。爸爸鼻子不挺,嘻嘻嘻,其实那都是我小时候坐在他身上,给用手压下去的,现在想一想,哎,真是太损了。
记得在我8岁的时候,爸爸被大爸调到湖北去上班了。一想到爸爸马上要和我分隔两地了,我就哭到不行了,哭的最后都抽搐了。我小时候坐火车去过湖北,三峡好美,可我还是不要爸爸去,虽然那个地方有太多美好的回忆……爸爸答应我给我买礼物,前提是爸爸走的时候我是不许哭的,我不吭声只是硬硬的点了点头。哭太久了,当天晚上我脸颊好痛好痛的。于是那天晚上我肆无忌惮的挑了许许多多的好吃的好玩的,爸爸要走了,我还是没有守信用,我还是拉扯着爸爸的衣角不放手。
我小,不懂事,以为爸爸不管我了,于是发誓再也不喜欢爸爸。现在才知道,小时候是多么天真,爸爸不是去玩,而是去工作。爸爸接我去湖北玩了整整一个夏天。爸爸真的很辛苦!爸爸是伟大的,在外面打拼多辛苦,多不容易,多累呀!我却一天到晚给爸爸妈妈压力,从来不给他们关心。在湖北玩了那么久,真的长大了,那时才感觉家的温暖。
渐渐,发现妈妈眼角下,又多出了岁月残留下的痕迹,爸爸的白发也多了,想一想罪魁祸首就是我嘛!岁月呀!你可千万别再飞过了啊!我可是会代表月亮消灭你的哦。那个富有亲和力,又为了家庭付出的爸爸,你,是我的偶像……
记得4月份的一天,我准备三星考试前,听见妈妈对我说:“努力哦!一定要考出来!”
可是,考试成绩很不理想,八关里头有四关没有通过。
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家,心想:唉,答应妈妈的事却没做到,肯定要被挨骂了!
妈妈看见我这愁眉苦脸的样子,亲切地问道:“好宝贝,怎么啦!”妈妈那温柔的眼神让我感到惭愧:妈妈说我是好宝贝,可我……妈妈见我不回答,又问:“有什么事呀!来说给我听听。”“我,我……我三星没考出来。”我一边流泪一边说。
“宝贝,你没有达到标准,确实很不应该,可是不一定只有这么一次机会,你还有许多次机会呢!你看,这一次只过了四关,下次只要再努力一把,不是就能轻松地通过了吗。”妈妈一边抚摸着我的头一边说。
“努力!努力……”每当我学习时,我就想起了妈妈对我说的话。
现在,每当我有困难时,妈妈就会坐在我身旁,耐心地教导着我。
大家好!我是一个文具盒,我是小主人的妈妈从商场里买来的。
我身长20厘米,宽7厘米,我的外观很漂亮,是饭盒式的,我的脸有许多许多的鱼往一个地方赶去,摆摆尾巴,好像去参加什么宴会呢!而且有几条小鱼依偎在大人身边,好像怕被别人拐走似的。
我有一个大家庭,你瞧,我年老的钢笔奶奶正躺在床上睡觉呢!“嘘!”别说话哦!不要打扰奶奶。站在钢笔奶奶旁边的则是我年轻漂亮的圆珠笔妈妈了,她正在帮我奶奶盖被子呢。哟!我的爸爸被小主人送进来了,他就是那个穿得堂堂正正的水笔爸爸。
哎呀!爸爸真懒,一近来就躺在卧室的床上。我的铅笔小姐姐也进来了,她穿得很时尚,一件蓝色的连衣裙上还绣了几朵小黄花,真好看。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我的铅笔小姐姐特别爱赶潮流,什么衣服都穿,可是我的家庭偶像哦!你们看,铅笔小姐姐又在和橡皮小弟弟聊天呢!说到橡皮小弟弟,他是我们家最懂事、最孝顺的,爸爸妈妈都很宠爱他。哦!别说,我把尺子哥哥给往了,他正在睡午觉呢!他的呼噜声你听得见吗?介绍了我的家人,你们应该了解了不少吧!
我的家人还很听我小主人的话哩,只要小主人招呼一声,他们便蹦蹦跳跳地出来,为小主人提供服务。比如小主人想写字,铅笔姐姐就会蹦出来让小主人握在手中,小主人写错字时,橡皮小弟弟就会乖乖跳出来,有趣极了。
你们看,我家多么温馨啊!
我的妈妈今年35岁,高高的个子,长得称不上美女,但也不丑。要说在外貌上有什么不足的地方,就是脸上多了几颗斑点,鼻梁上多了一副眼镜。
我的妈妈与众不同。她很爱“逗”我。妈妈经常拿我的门牙开玩笑,说我的大板牙能“抠副麻将,还剩副军棋”;有时候我不讲卫生,她就说我身上有个“蚂 蚁联合国”;我马虎写错字,不得不用改正纸贴上重写时,她就说我是“离了改正贴会死星人”……有时候,我被她逗哭了,她还振振有辞地说:“逗你是因为喜欢 你。”这哪象个妈妈呀!
我的妈妈总是“长不大”。每次她给我买零食总要买双份——其中有一份是她的。她总是知道哪个游戏最好玩,哪部电影最好看,哪种零食最好吃。亲戚家的孩子们都喜欢她,她也经常和他们一起讲故事、做游戏、扮鬼脸,逗得他们哈哈大笑。
我的妈妈还爱臭美。她经常从网上买衣服,无论穿什么衣服、围什么丝巾,都要问我和爸爸好不好看。如果爸爸不在家,我就充当起了爸爸的角色,装着大人的口气,对妈妈的穿着评头论足一番。不管我怎么说,妈妈也不会生气。
我的妈妈是工作狂。一件工作没干完总是放不下,经常把班上没干完的工作带回家,在家里做完才睡觉,有时做到凌晨4点钟。妈妈工作起来很认真,有时我叫她,她都听不见。我希望我长大以后,也能做一个像妈妈一样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
这就是我的妈妈。她虽然不像别人的妈妈那样辅导我做功课,陪我做游戏;也不像别人的妈妈那样经常打扫房间,做美味的食物给我吃,但是她在我的心目中是最好的妈妈。
我爱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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